书窝小说 - 都市小说 - 我逼男主当卷王在线阅读 - 第138章 盛极必衰

第138章 盛极必衰

        “柔嘉曾求我,求我主动取消婚约,可是我拒绝了她……”江思白垂下眼帘,喉头微更,烛光打在他酡红的脸上,显出几分羞愧的情状,“维系江贺两家盟友之谊的最好办法,就是联姻……贺家获益,我和江家也会获益,独独会委屈了她。所以,是我对不住她,她气我怨我,都是应当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贺柔嘉总骂他不好,嫌弃他比不上江淮胥,气极了甚至会对他动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以为这样就能让他知难而退,通过践踏他的自尊心,可以将这桩婚事一并踩断,可那其实是一种幼稚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在家族利益面前,江思白认为所谓自尊根本不值一提,甚至于他完全有能力反抗贺柔嘉的打骂,之所以纵容她胡闹,只是单纯出于愧疚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曾直白地将这些告诉贺柔嘉,因为那样太残忍了,就好像直接告诉她,“你的家族、我的家族,都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工具罢了,你的那些小动作对于我们来说,不过是一场笑话”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所有人都在跟贺柔嘉再三强调,江淮胥注定是要早死的,她和江淮胥根本不可能,她就也渐渐接受了这无望的命运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她开始愤恨,愤恨江思白拴住了自己,却又不能如她所愿,活成江淮胥那样的男人:冷傲得像一柄利刃,只要出鞘,锋芒就无出其右——而他在意的人,会被护在刀背之后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救死扶伤、悬壶济世的医者,身体孱弱如风前残烛,气质却是那样凛冽,这种矛盾塑造出一种别样的魅力,深深地吸引着怀春的少女。可惜,她的未婚夫温吞得像只小乌龟,被患者家属指着鼻子大骂,都不知道还嘴那种。

        天壤之别。

        江思白曾亲口对她说过,“阿兄很好,但我就是这般性子,永远不会活成第二个他,你勉强也没用。”他第一次硬气地说话,就是告诉她这件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她讨厌江思白,一想到要嫁给他,要给他生儿育女,要和他相伴一生,就恶心得反胃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她不喜欢你,我看你也不喜欢她,男女双方互不喜欢,这婚还偏要结,也不怕结到最后结成仇怨。”周小渡讥诮地斜睨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啊……”江思白叹了口气,“这江湖弱肉强食,单靠医者仁心、与世无争可不能长存,只会驭兽的贺家也是如此。联姻是最稳妥的手段,通过婚姻与血缘将彼此绑定在一起,这样才敢卸下心防,将后背托付出去。我是春不见山庄的继承人,这是我的责任,我必须这么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如果换作是那个短命鬼,我觉得他可不会认命妥协,估计贺柔嘉都没有开口的机会,就已经被他奚落得嚎啕大哭,跑回雁回山找爹妈告状了。”周小渡不以为然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江思白蹙起眉头,反手叩了叩桌面,“你能不能换个词儿?短命鬼短命鬼地叫,怪不吉利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呃,打断一下,”一头雾水的盛余庆举起手,“你们到底在说谁啊?”搁这打哑谜一样地说半天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小渡笑眯眯地解释道:“江淮胥,他堂哥,一个嘴巴很毒的大夫,医术冠绝江湖,但是本人是个注定活不过三十的短命……啊,不好意思,”她向江思白道了个歉,改了口,“活不过三十的病秧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我有印象了。”盛余庆摸了摸下巴,随即又反应过来不对,“咦,江大哥,你的未婚妻喜欢你堂兄,那意思就是,她其实想当你嫂子?嘶……”这会不会有些尴尬?

        江思白却是没在意,无甚所谓地说:“我家阿兄三岁起就聪颖过人,五岁时已是能医治大部分的常见疾病……女孩子们都很喜欢他的,柔嘉小时候常在春不见山庄长住,她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我阿兄了,我早就习惯了。反正我阿兄又不喜欢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盛余庆很震惊,“你哥这么厉害的吗?”五岁就能治病了,他五岁的时候话还说不利索呢。

        江思白的面上忽然浮现骄傲的神色,“不然怎么说冠绝江湖呢?我阿兄是春不见山庄的骄傲,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医学奇才!什么疑难杂症在他面前都不堪一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除了他自己的病。”周小渡泼了桶冷水。

        江思白一下子泄了力气,趴到了桌上,怨念万分地哀叹起来,“我们江家,每隔几代就会有人得这种病,这是遗传的,根本治不好……唉,为什么偏偏是阿兄呢,如果得病的是我就好了,我空有一个健康的身体,还有超人的嗅觉,偏偏在家传医术上资质平平,阿兄何等人才,简直就是为学医而生的,却又偏偏活不过三十岁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如果阿兄和我一样健康,那我们春不见山庄该多么辉煌啊,哪里需要联什么姻,看别人的脸色啊?真是苍天无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盛余庆看着他突然颓废的样子,连忙安慰道:“天之道,盛极而衰,未满才是常态。上天不会什么都给予,你与你阿兄都是一样的,犯不着这么咒自己得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芝麻,你说话好有哲理啊。”江思白抬起头来,委屈地看着他,“可是,你不学医,无法理解我们之间的天赋差距,举个例子来说,就是连我亲爹都一直想着,把淮胥阿兄的脑子移到我身上……大概就是这种整个家族都意难平的感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盛余庆看着他忧伤的眼神,一时间有些语塞,他发现江思白平时是个格外通透豁达的人,但是只要一提到江淮胥、医术、家族,就很容易陷入自轻自贱的情绪里。就像是养成了习惯一样,被困在这种思维里出不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小渡凉凉地说道:“小芝麻说的没错,盛极必衰,这才是天道。你们想要的那种天才,从前并非没有,前朝就有一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像是姓肖吧,也是几岁就成了名医,而且根骨绝佳,是个习武的好料子,不出意外的话,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岁。你是学医的,应该比我清楚这个人,他的下场可没有辉煌可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知道他,肖逢铮,一个绝世奇才,我还读过他早年撰写的医书。”江思白惋惜道,“可惜在他声名大噪时,被魔教盯上了。家人全都被魔教妖人抓去作为人质,逼他为魔教卖命,后来魔教被歼灭,肖逢铮虽幸存,但因为从前帮魔教干过许多坏事,正道也不容他,直到最后,他走投无路就跳崖自尽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女子起身,给他倒了杯清茶,迤迤然道:“虽然这个姓肖的出身小门小户,全家都是平头百姓,远比不上你们堂堂春不见山庄,但是道理么就是这么个道理,喝杯茶醒醒酒,想开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多谢。”江思白诚惶诚恐地接过这杯茶,又听周小渡揶揄道:“不过你确实挺菜的,江淮胥能帮我治病,你却连脉象都看不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……”他尴尬地笑了笑。

        盛余庆皱起眉头,“什么病啊?江大哥连把脉都把不出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陈年旧病,现已好得差不多了。”周小渡随口道,她看向江思白,“仰仗令兄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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